新党校〔2012〕11号
党校各股室:
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,加强党内监督,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,经党校党支委会研究决定,调整区委党校党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成员。现将调整后的监督小组成员、分工及职责通知如下:
一、监督小组成员
组 长:李关雄
成 员:谭卓晶
叶晓玲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谭卓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工作。
二、监督小组领导分工
李关雄同志主持监督小组的全面工作;
谭卓晶、叶晓玲同志具体负责党校机关支部及退休支部的党务公开监督工作。
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委党校
二○一二年五月八日